收集個人資料聲明
佛教志蓮中學
收集個人資料聲明
在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(香港法例486章)下,本校有責任保障個人資料私隱,並會全力執行及遵守保障資料原則,以及條例的各項有關規定。
1. 個人資料收集目的
學校所有申請表格內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只會用於處理有關申請;及相關用途。
2. 個人資料的提供
申請人有責任向校方提供準確及最新的資料,表格內的資料如有變更,申請人須盡早聯絡校方。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準確及最新的資料,有關申請可能受到影響。
3. 個人資料轉移
除非有關人士已明確同意改變資料的用途,或該等用途得到法律准許,否則本校不會把已收集的個人資料轉移予第三方。
4. 個人資料的查閱及修正
申請人有權查閱和修正他們的個人資料。
如需查閱或修正已提交的個人資料,須以書面形式向校方提出,地址如下:九龍鑽石山志蓮道9號
佛教志蓮中學 校長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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